家庭财产的共有制及立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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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大水.家庭财产的共有制及立法建议[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9(1):9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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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大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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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师范学院政法系,山东烟台,26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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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财产”与“家庭成员的财产”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家庭财产”本质上是共 有财产,其共有人是对家庭作出贡献的家庭成员,其具体的财产关系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约 定。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家庭财产的性质、共有人的范围、家庭财产的 约定等都无明确规定,建议在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中给以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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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财产 共有 共有人 立法 |
文章编号: | 1003-5117(2002)01-0092-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9月28日 |
The public ownership of family properties: a proposal for its legi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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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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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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