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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程序正义思想研究——以《正义论》为中心
引用本文:叶国平.罗尔斯程序正义思想研究——以《正义论》为中心[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62-69.
作者姓名:叶国平
作者单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正义论》中的程序正义思想研究”(项目编号:ZX1205).
摘    要:程序正义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分为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和纯粹的程序正义三种不同类型,以程序正义、尤其是纯粹的程序正义作为正义原则证成与实现的基础,使程序正义取得决定实体正义的优先地位。但在后正义论时期,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发生了"去程序化"转向,从单纯重视程序正义转向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

关 键 词:《正义论》  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纯粹的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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