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程序正义思想研究——以《正义论》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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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国平.罗尔斯程序正义思想研究——以《正义论》为中心[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6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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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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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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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正义论》中的程序正义思想研究”(项目编号:ZX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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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程序正义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罗尔斯将程序正义分为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和纯粹的程序正义三种不同类型,以程序正义、尤其是纯粹的程序正义作为正义原则证成与实现的基础,使程序正义取得决定实体正义的优先地位。但在后正义论时期,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发生了"去程序化"转向,从单纯重视程序正义转向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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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义论》 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纯粹的程序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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