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背景下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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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柳珍,王慧君.《侵权责任法》背景下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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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柳珍 王慧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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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法学系,广东广州510515 [2]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广东广州51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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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将在医疗损害责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基于医疗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医疗损害的鉴定不是一般法医能胜任的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仍是一项可利用的制度资源。当前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应警惕形式意义上的鉴定公正带来实质意义上的鉴定不公正;警惕法律对患者保护的同时带来医疗对患者的伤害。提议采取单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建议优先采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特别许可制度;同时,也还可以考虑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进行改革,使之成为一种替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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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Medical Liability Assessment System in Light of Tort Liabilit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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