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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内损害赔偿
引用本文:李黎.论婚内损害赔偿[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4):107-109.
作者姓名:李黎
作者单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所谓"婚内赔偿",是指法律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判决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其过错行为而受到的损害.探讨在我国亲属法中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对完善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婚内赔偿  侵权
文章编号:1000-5242(2003)04-0107-03
修稿时间:2003年5月6日

Compensation for Hurt within Marriag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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