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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共性概念立足点的缺陷及重构
引用本文:陆自荣,陈兰英.现代公共性概念立足点的缺陷及重构[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95-105.
作者姓名:陆自荣  陈兰英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SH041);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专项资助项目(17DJYJY0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CX2017B586)
摘    要:作为社会团结机制的公共性离不开共同体与理性,通过三者的演进史考察发现公共性、共同体、理性有三种形态:古代客体理性及其关联的群体-观念共同体与权威公共性;近代主体理性及其关联的利益共同体与权利公共性;马克思主义代表的关系理性及其互助-解放共同体与发展公共性。三种形态的演进逻辑分两个阶段:一是实体主义原则下从客体到主体的演变,此时,理性相对于共同体和公共性具有基础地位;二是从实体主义到关系主义的演变,此时,理性、共同体和公共性更体现了相互建构性。关系主义赋予理性、共同体、公共性的互构性,也将重构公共性的立足点。实体主义的权利公共性是关注财产所有,以“私”为立足点;发展公共性是关系取向的、关注共享,没有实体之基点,要寻找基点也只能是个人自主性。发展公共性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团结机制,值得认真研究。

关 键 词:公共性  共同体  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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