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楼吴简中的限米与屯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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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振波.走马楼吴简中的限米与屯田[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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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振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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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系 1996届博士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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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吴国的普通民户拥有自己的私田或佃种官田,并向官府缴纳税米、租米、布、钱等租税。诸如卫士、邮卒、传卒等常备兵种,没有土地或只有很少土地的金民、羖士等手工业者,在外地求学的贫苦书生(私学),以及因流亡而丧失原有田宅后又重新附籍的农民(还民),则被官府组织起来从事军屯或民屯,并缴纳限米。屯田者所缴纳的限米远远高于普通民户耕种自己的私田或佃种官田所缴纳的各项土地租税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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