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及其法律防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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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冷传莉.滥用公司人格行为及其法律防范机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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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冷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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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律系!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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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也是公司作为高级企业形式的优势所在。然而,公司法人制度在对经济增长发挥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成为股东逃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的工具和手段。许多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严重破坏了有限责任制度的基础,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进而危及交易安全。本文旨在揭示我国现阶段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情形,借鉴国外经验,寻求适合国情的法律防范机制,从而促进我国公司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对公司形式的正确运用。一、关于公司的人格公司是指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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