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文化史分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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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立亭.关于中国文化史分期问题[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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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立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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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中国文化的发展阶段,有的论者划分为三个时期、四个时期,有的论者则划分为七个时期、八个时期。究竟如何认识和划分中国文化的发展阶段,这是文化史研究难以回避的问题。 一“三分法”与“四分法” 将中国文化史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时期,具有代表性观点的是解放前出版的一部《中国文化史》。全书分为三编:“第一编 自邃古以迄两汉,是为吾国民族本其造之力,由部落而建设国家,构成独立文化之时期。第二编 自东汉以迄明季,是为印度文化输入吾国,与吾国固有文化由牴牾而融合之时期。第三编 自明季迄民国,是为中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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