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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认识——以基础教育为例
引用本文:娄世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认识——以基础教育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3):133-136,141.
作者姓名:娄世桥
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2]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从稳定到有序:社会管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7&ZD049); 2009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9QN011)
摘    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问题,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公民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一定形式与内容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基础教育作为基本的公共服务,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和公平性的特点。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过程,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性。西部多民族山区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简单地照搬城镇或平原的实践模式,它需要我们认识地区实际差异,结合具体社会政策以及社会政策学,对基础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作出调整,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关 键 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础教育  社会政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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