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地同权”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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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俊红.“同地同权”释疑[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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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俊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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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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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地同权"是物权平等的必然要求,是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但"同地同权"并不必然"同地同价",更不必然"同地同利"。"同地同权"的"同地"只能是符合有偿性、有期限性、非身份性等市场化要求的建设用地。"同权"是指相同用途的土地,可以设定相同性质的权利,赋予相同的法律地位,实现相同的功能,接受同样的限制,适用同样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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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建设用地 同地同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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