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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同权”释疑
引用本文:孟俊红.“同地同权”释疑[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41-44.
作者姓名:孟俊红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
摘    要:"同地同权"是物权平等的必然要求,是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但"同地同权"并不必然"同地同价",更不必然"同地同利"。"同地同权"的"同地"只能是符合有偿性、有期限性、非身份性等市场化要求的建设用地。"同权"是指相同用途的土地,可以设定相同性质的权利,赋予相同的法律地位,实现相同的功能,接受同样的限制,适用同样的法律保护。

关 键 词:集体建设用地  同地同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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