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话题焦点标记的“光” |
| |
引用本文: | 司罗红.作为话题焦点标记的“光”[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27-132. |
| |
作者姓名: | 司罗红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文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语用特征对句子生成机制的影响”(编号:12CYY05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语法原则与汉语特殊句式”(批准号:2009JJD740011) |
| |
摘 要: | 副词"光"修饰名词曾经得到广泛关注,限定句首名词的副词"光"与名词谓语句中作状语的"光"意义和句法表现都不相同。限定句首名词的"光"表示仅从某方面考虑,与主观认识中的整体成分形成对比,促使其后的成分转换为具有话题性质和焦点性质的话题焦点。"光"具有引导和标示话题焦点的作用,是典型的话题焦点标记。话题焦点标记"光"主要出现在三种格式中,可以引导名词、动词、介词短语等充当话题焦点。
|
关 键 词: | 光 话题焦点 标记 副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