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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与借鉴:法治中国视角下发展乡规民约的理念变迁
引用本文:赵霞,刘依霖.规避与借鉴:法治中国视角下发展乡规民约的理念变迁[J].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63-69.
作者姓名:赵霞  刘依霖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5YJC710078);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HB15MK014)
摘    要:乡规民约是由乡民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原则制定并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传统乡规民约曾经作为国家法律的有益补充,蕴含着建设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和文化成分,在一定意义上培养着农民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权利义务意识。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也存在背离现代法治精神的因素。例如,过于强调自治而漠视国家法律的权威,倡导息讼厌讼理念而抑制人们法律信仰的生成,父权制下的性别歧视冲击着女性权利平等的观念。因此,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对传统乡规民约加以改造和完善,既要吸收借鉴其有益成分,更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基本理念,由国家法对其进行现代法治整合与引导,使其更加契合国家法律和现代法治精神,代表和保护广大村民的共同利益。

关 键 词:乡规民约    法治精神    法治中国    规避    借鉴  
收稿时间:2017/5/25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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