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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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剑湘.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研究[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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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剑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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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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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刑均衡原则要求,在裁量刑罚时,首先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要考量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等个体反社会人格因素。危险驾驶罪要实现量刑均衡,首先要厘清自身与相关犯罪的界限问题。其次,制定该罪的"罪刑阶梯表"是实现量刑均衡的有效途径,法官可以根据罪行轻重以及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大小,逐格选择适用拘役、罚金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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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驾驶罪 罪刑均衡 罪刑阶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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