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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道德:让算法遵循“ 善法”
引用本文:田海平,郑春林.人工智能时代的道德:让算法遵循“ 善法”[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1(5).
作者姓名:田海平  郑春林
作者单位:;1.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摘    要:人工智能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在逻辑上包含对人类道德的模拟。人工智能的规范者指引应从"人为自己立法"的原理中产生。对于智能体的伦理框架而言,"让算法遵循‘善法’"是一条自明性原则,可称为"算法从善"原则。该原则的第一个方面的伦理尺度与智能主体模式的革命性构建有关,其实质是在拟主体性维度通过道德算法进行规范性指引,且亟需新的责任伦理框架提供支持。由于道德算法是嵌入在算法体系中有待完善的算法程式,算法从善原则就涉及与之相关的第二个方面的伦理尺度。它与人类主体模式下的道德建构有关,包括常见的人类主体模式以及"人类主体与人工智能主体相处的主体间模式"。对这两种道德形态而言,算法只有体现或遵循人类主体模式下的善法,才能以有责任感的方式推进道德算法的进化及其在机器中的嵌入。人类在算法的控制权上保持审慎,是避免伤害的明智选择,也是在技术发展面前维护人类尊严的底线。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算法  道德  伦理  善法

Morality in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lgorithm and the law of goo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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