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小区共用部分收益归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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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力.北京试点小区共用部分收益归业主[J].百姓生活,2011(9):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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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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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楼顶的广告牌、电梯的广告……业主大会持有这些小区内共用部分,并可以直接委托相关的公司来经营,收益最后进入业主大会的账户,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2011年5月12日,北京市怀柔区作为北京全面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试点启动。今年9月中旬,全市将全面推广这一新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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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大会 北京市 收益 试点 物业管理 广告牌 怀柔区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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