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为思想标帜 以情为艺术立法──论李贽的情感美学观 |
| |
引用本文: | 黄南珊.以情为思想标帜 以情为艺术立法──论李贽的情感美学观[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9(2). |
| |
作者姓名: | 黄南珊 |
| |
摘 要: | 李贽的情感美学观是建立于其自然人性论基础上的,基本内容包括情感的本体性、情感的自然性、情感的真实性、情感的个体性四个方面。在情感与理性的关系中,他将情感主体提升为最高本体,标举了情感本体论;在艺术创造内外机制关系中,以情感的真实化、个性化规律为艺术立法,从而把传统的情感美学观推进到一个标志近代人文主义觉醒的新阶段。
|
关 键 词: | 李贽 情感美学观 自然人性论 情感的本体化 情感的个性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