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视阈下的冲突法正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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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傲.制度变迁视阈下的冲突法正义论[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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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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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WTO案例教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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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161);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2012-XZYJS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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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诺思的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是研究经济学与经济史的一种研究方法,对于研究冲突法理论的价值变迁也是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冲突法正义价值导向意义重大,它影响着冲突法的立法精神、法律选择方法的取向、冲突规范的设计、各种冲突规则的取舍。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冲突法被赋予了更多的历史使命,冲突法的正义价值也不断进行优化和淘汰,最终整合为具有冲突法范式意义的冲突法正义。冲突法的正义价值应分为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形式正义",第二个维度是"实质正义",第三个维度是冲突法正义,即"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有机结合,共同实现冲突法的正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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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形式正义 实质正义 冲突法正义 法律价值 制度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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