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稳定的含义、法律特征与法律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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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健.论金融稳定的含义、法律特征与法律限度[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9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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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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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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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820041);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CCNU09A0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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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不少国家中央银行法均规定中央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然而,何谓金融稳定,至今没有公认的定义或具体的识别方法。通过分析各类金融稳定的法律概念,可以发现金融稳定是一种目标,具有宏观性、动态性和金融稳定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危机救助两个层面的特征。而一国金融调控部门抵御各类金融冲击的承受能力,应该是金融稳定的法律限度暨划分金融稳定与金融不稳定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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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危机 金融稳定 金融宏观调控部门 金融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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