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与程序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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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军辉,赵毅宇.论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与程序保障[J].湘潭大学学报,2018(4):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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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军辉 赵毅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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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普通裁判相比,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具有诸多特殊性,但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定确尚未明晰。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在主观范围层面,应对当事人、法院和调解组织等相关主体均产生拘束力;在客观范围层面,裁定的主文和理由均应具有既判力效力;在时间范围层面,既判力基准时应为裁定作出时,既判力确定时应为裁定送达时;在效力范围层面,应包括再诉禁止效力和遮断效力,但不包括预决效力。基于以上认识,立法应对司法确认裁定既判力损害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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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司法确认 裁定 既判力 程序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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