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现新发展理念的经济法改革——以加强劳动力权的保护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陈乃新,季任天.论实现新发展理念的经济法改革——以加强劳动力权的保护为视角[J].湘潭大学学报,2017(6):55-59. |
| |
作者姓名: | 陈乃新 季任天 |
| |
摘 要: | 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需要完善的法治尤其是经济法的保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表明现行具有经济行政法色彩的经济法存在不足,需要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进行改革。经济法改革应在“去经济行政法化”的同时,围绕加强对“劳动力权”的保护展开。经济法应当遵循创新发展理念、协调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开放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出经济法治贡献。经济法改革应当尽快出台基本经济法,并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劳动力权保护写入基本经济法。除此之外,经济法各种具体法律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法律制度,并在知识产权、人力资本入股等法律制度中,加强对劳动力权益的保护,以利于为创新发展服务;应当参与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利于为协调发展服务;应当通过建立激励制度来完善循环经济法等,以利于为绿色发展服务;应当完善涉外竞争法律制度,以适应开放发展的需要;应当完善按劳分配法律制度、税负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经营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以利于为共享发展服务。
|
关 键 词: | 新发展理念 经济法改革 劳动力权 |
|
|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