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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清理“公仆”住房有新招
摘    要:广州市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最近提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清理住房的内容: 一、利用职权,以低于经省、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公有住房出售方案审定的价格进行房改购房,或先按规定评估标准价格进行计价,后通过用公款补贴购买住房,还有不按公房评估标准价格计价,瞒报、少报住房面积,变相压价购买超过本人职务标准面积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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