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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包容性治理
引用本文:黄刚.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包容性治理[J].福州大学学报,2014(4):17-21,62.
作者姓名:黄刚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范畴与逻辑建构研究”(12CKS010);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NCET-12-0989);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摘    要:中国发展面临着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的困难和问题,"无直接利益冲突"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新形式。从冲突的起因、演化及其双方关系来看,"无直接利益冲突"仍属利益矛盾,排斥性增长方式是导致这类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包括权利不平等和规则不公平,贫富差距悬殊导致利益相对受损群体扩大并产生相对剥夺感,社会结构失衡造成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形成利益对立。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应以包容性发展为基本理念和原则,在必要而适度的经济增长中持续改善民生并优先保障弱势群体权益,重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并坚持多元利益共容和改革成果共享,扩大公众参与以疏通利益表达和沟通的渠道。

关 键 词:“无直接利益冲突”  利益矛盾  排斥性增长  包容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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