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同构”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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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光磊,张志红.“职责同构”批判[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2(1):1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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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光磊 张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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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天津300071
(朱光磊),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天津300071(张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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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责同构”是指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这不仅是对中国政府间关系总特征的一个理论概括,而且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基础、政府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有着多方面的表现,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条块矛盾突出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难以解决的主要体制性原因。只有打破职责同构,合理调整政府纵向间职责配置,才有可能使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和理顺条块关系等工作同步推进。要在打破职责同构的基础上,倡导建立伙伴型政府间关系,科学规划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全面推动政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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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责同构 政府职能 伙伴型政府间关系 条块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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