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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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心鉴.论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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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心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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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社科联!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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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归根到底是由于这一伟大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形成了一个新的科学体系。围绕着解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研究对象,按照历史和逻辑的顺序,邓小平理论体分包括五个层次内涵:(1)基石理论,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2)基本规律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改革动力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全面发展论;(3)分支理论,即基石理论和基本规律理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个层面的展开,(4)基本范畴理论;(5)世界观与方法论。在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中,关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具有重要的基石意义。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放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层面上加以深入考察,有助于更加深造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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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理论 科学体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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