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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立法的合宪性审查
引用本文:杨俊.论我国刑事立法的合宪性审查[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2).
作者姓名:杨俊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摘    要:刑罚权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公权力的运行应当受到合理规范和有效制约,否则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在刑事法领域,对国家公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主要体现在加强对刑罚权的控制上,这是在刑事法领域内贯彻法治原则、实现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刑罚权不仅体现为国家的刑事司法权,更重要地表现为国家的刑事立法权.因此,刑事立法活动是国家有效行使刑罚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对刑事立法的规范和制约是其中应有之义,尤其在当前我国不断推进和实现刑事法治宪政进程的时代背景之下,必然会合乎逻辑地提出对我国的刑事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的问题.

关 键 词:刑罚权  刑事立法  合宪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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