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罚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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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文华.我国刑罚体系的改革与完善[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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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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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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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罪量视野下的犯罪论体系诸问题之困境与出路”(项目编号:11YJC82009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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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是:刑罚体系缺乏维度,导致刑罚适用张力不足;侧重惩罚力度与社会秩序维护,难以适应现代刑事法治的需要;刑种相对单一,不同刑罚之间衔接不紧密。我国刑罚体系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改变现有的多元化、含混型的制裁体系;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情形下,以保障人权为主导;在坚持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基础上,注重刑罚效能的实现。我国刑罚体系的宏观完善包括:构建一元化多层级刑罚体系;建立自由刑与矫治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我国刑罚体系的微观完善包括:增设矫治刑与资格刑;完善现有刑种的的主次分配;改革现有刑种的刑度,使不同刑种之间实现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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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罚体系 刑罚 行政处罚 二元处罚体系 一元处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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