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合同法若干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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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士富,赵立敏,李艳春.析合同法若干新制度[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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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士富 赵立敏 李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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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工学院!辽宁锦州121001(杨士富,赵立敏),锦州师范学院!辽宁锦州121000(李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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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亿万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合同法不仅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法合一 ,而且创造性地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制度 ,如缔约过失责任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本文从这些新内容分析入手 ,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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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不安抗辩权 代位权 撤销权 |
文章编号: | 1008-3391(2001)01-0010-03 |
修稿时间: | 2000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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