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佛教对老庄“自然”说的理解与运用 |
| |
引用本文: | 圣凯.魏晋佛教对老庄“自然”说的理解与运用[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168-177,198. |
| |
作者姓名: | 圣凯 |
| |
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
| |
摘 要: | "自然"作为老庄思想的核心,同时也是魏晋中国思想界的基本概念与词汇,对当时的佛教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佛典翻译中,"自然"可以作形容词、副词、名词,有"自己""单独""不求师""自然而然"等含义。"自然"具有肯定义与否定两方面意义,从肯定方面来说,与"般若波罗蜜""空""无所得""实相""本性"等同义;从否定方面来说,主要是印度外道的"自然无因论"。"自然"在僧肇、道生的思想中都具有形而上的特点;但是,在慧远的思想中是用来论证因果报应的必然性,"自然"具有"自然而然"的意义。
|
关 键 词: | 魏晋佛教 自然 因缘 格义 玄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