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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龚光明,李晚金.关于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J].江汉石油学院学报,2002,4(1):23-25.
作者姓名:龚光明  李晚金
作者单位:龚光明(江汉石油学院经济管理系,湖北,荆州,434023);李晚金(江汉石油学院财务处,湖北,荆州,434023)
摘    要:在分析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的性质,建立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必要性的基础上,就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应包括的内容,石油天然气资产的属性,会计方法,折旧(折耗)及财务报告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应主要规范石油天然气资产的会计与报告;石油天然气资产会计应采用成果法;石油天然气资产折旧应采用产量单位法;年度财务报告中应揭示石油天然气储量数量;除非有重大探明储量发现,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揭示石油天然气储量数量;应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制定出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为体现这一准则的特色,应对石油天然气资产及其构成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

关 键 词:石油天然气  会计  会计准则  建立  问题  中国
文章编号:1009-0010(2002)01-0023-03
修稿时间:2001年5月17日

Certain Problems of Establishing China's Oil and G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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