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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兼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
引用本文:苏世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兼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38-41.
作者姓名:苏世隆
作者单位:嘉应学院社科部,广东,梅州,514015
摘    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深刻领会这一论断的精髓,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是对其"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存在状态及其运动特点的进一步拓展;社会和谐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基本的问题,是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次巨大飞跃;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关 键 词: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本质属性  理论意义
文章编号:1673-9272(2007)02-0031-04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5日

Social Harmony Is the Intrensic Characteristic of China-featured Socialism
SU Shi-long.Social Harmony Is the Intrensic Characteristic of China-featured Socialism[J].Journ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2007,1(2):38-41.
Authors:SU Shi-long
Abstract:
Keywords:harmonious society  China-featured socialism  essential attribute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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