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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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玉杰.独立董事制度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意义[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5(2):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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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玉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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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邮政局,邮资票品处,宁夏,银川,7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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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的"所有者缺位"和"股权过分集中"两大突出问题,在现阶段实施公司股权分散化存在各方面巨大障碍的情况下,为西方发达国家所广泛采用的独立董事制度应当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时所采纳的一项战略性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方式和优越性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存在体制性缺陷,应当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产生机制、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三个方面予以解决。尤其应当强调的是,通过内部制衡来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满足股东的权益对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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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制度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3)02-0018-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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