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家族与家庭教育:宋明理学的观点及其实践
引用本文:张学强.家族与家庭教育:宋明理学的观点及其实践[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1(6).
作者姓名:张学强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宋明理学以其"天理"观为指导,在宋明家族制度化建设中提倡宗子制度及族谱修撰,突出家庭教育的地位与影响,坚持以道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强调礼仪教育的重要性,承认妇女作为教育者及受教育者的价值,有其值得借鉴之处。理学之家庭教育观念,沿袭先秦儒家立场,以理学本体论、人性论及认识论为指导,重拾、重解儒家传统经典尤其是《周礼》、《周易》及《大学》相关命题、概念,在儒、道、佛三教鼎立之际,结合当时家族与家庭结构变化之现实及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家庭教育的原则、内容及方式、方法等进行了较为系统而颇具创新的阐述,强调忠孝仁义、男尊女卑;主张恢复古代宗子法,提倡重建家族制度。而其家庭教育实践,统而言之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学家作为本家族的精神领袖或家族精英而对各自家庭(家族)教育的深刻影响;二是理学家以其较为普遍而长期拥有的地方行政长官资格对辖地家庭教育的积极干预。

关 键 词:宋明理学  家庭教育  道德教育  礼仪教育  宗教制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