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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律疏”的律学意义
引用本文:阮兴.《唐律疏议》“律疏”的律学意义[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6):68-72.
作者姓名:阮兴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唐律疏议》"律疏"引礼入律,阐发律意,疏解律文律注,使儒家宗法伦理、等级思想融贯唐律之中,最终完成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它丰富了律文的内容及法理色彩,建立起了一个律学的体系,从而使中国古代律学达到了最高的水平,体现了中国古代律学的精华;同时,"律疏"又贯通律内不同篇、卷、条、款项,使之更加协调,并恰当调整律、令、格、式等不同法律形式之间的关系。"律疏"的这种律学功能是《唐律疏议》成为一部影响深远的律学巨著的重要因素。理会《唐律疏议》"律疏"的律学意义,实有助于理解中国古代法律的特质与基本精神。

关 键 词:《唐律疏议》  律疏  律学意义  古代法律  儒家化
文章编号:1001-5744(2007)06-0068-05
修稿时间:200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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