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教坊及内教坊乐官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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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汉林.唐代教坊及内教坊乐官考论[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1):29-3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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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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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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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坊的乐官包括梨园教坊使、教坊使、教坊副使、都判官、判官、都都知和都知等,教坊的高级乐官由宦官担任,低级乐官则由精通音乐的乐工担任。尽管有的教坊乐官深受皇帝宠信,但教坊乐官的地位并不高,他们在任职方面颇受限制,其地位要比其他的官员低。唐代的内教坊在组织上可能分为雅乐部分和俗乐部分,最高的乐官由宦官担任,低级的乐官则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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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代 教坊 乐官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7)01-0029-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0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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