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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引用本文:李林.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70-73.
作者姓名:李林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072
摘    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主德辅"的原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质上是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法理学和伦理哲学看来,法律与道德存在三种基本关系:道德的法律化、道德的非法律化、某些道德要求既可以法律化也可以非法律化。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存在诸多区别,但同时又有若干内在一致的地方,因此法治与道德是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实行依法治国实质上就体现了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行为准则看,依法治国应当居于主导地位;从法治与德治的区别来看,法治应当发挥主要作用。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治国理政方式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法主德辅”原则

On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of Virtue
LI Lin.On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of Virtue[J].Journal of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2013,15(1):70-73.
Authors:LI Lin
Institution:LI Lin(Institute of Law,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72,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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