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写形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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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克.以神写形论[J].南都学坛,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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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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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 艺术创造的过程,不可否认审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所起的作用。所以,它既不能局限于以形写形的范围,也不能局限于抽象或具象、摹仿或表现的范围。为此,东晋艺术家顾恺之早在一千五百年前便提出了“以形写神”的理论。在这里,按照顾恺之的理论体系,形是表,神是里,形是神的形,神是形的神,只有将这二者结合到水乳交融的水平,艺术家的抒情写意才能迁想后而妙得,才能达到不似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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