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被遗忘权” |
| |
引用本文: | 吴飞,傅正科.大数据与“被遗忘权”[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2):68-78. |
| |
作者姓名: | 吴飞 傅正科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浙江省重点学科新闻学资助项目 |
| |
摘 要: | 对个人信息自主性的保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想,因为如此方能真正保障个人的正常生活。隐私权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逐渐发展并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个人不受他人的干扰,可以决定谁拥有权利获知自己的某些私人信息,这是每个人自主权得到尊重的基本理念。但数字化记忆的可访问性、持久性、全面性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凝视”给人类带来了严重挑战,人类日常生活面临数字化时间与空间双重维度的介入,这种介入导致了隐私不保时代的真正来临。“被遗忘权”的提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化解这样的数字异化提供了一种解决之道,但仍然存在较大的漏洞。
|
关 键 词: | 大数据 圆形监狱 时间凝视 被遗忘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自主权 |
收稿时间: | 2014-08-09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