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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与“自由作文”
引用本文:蒋丽霞.《语文课程标准》与“自由作文”[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16-18.
作者姓名:蒋丽霞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在习作中“写自己想说的话”、“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我认为《语文课程标准》对作文教学所提出的新论述,不仅符合时代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写作的自身规律。因为“自由表达”是儿童的天性,“作文中儿童自由表达,既发展作文能力,又有助于成为一个在个性、才智和身心等方面发展健康的人。”因此,“引导学生从心灵体验出发,真实地再显生活的底蕴,真诚地拥抱生活,在课堂上让他们尽情地衷现自己的喜怒哀乐,毫不留情地丢弃八股语言的面具,有声有色、淋漓尽致地用富有真情的个性化语言展现自己的个性特征”在作文教学中显得十分重要,只有给予学生表现自我的自由,给以心灵的放飞,让学生写“自己想说的话”,才有可能实现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关 键 词:课程标准  “自由作文”  个性化语言  作文教学  小学  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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