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应使学生具备五种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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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玉靖.语文教学应使学生具备五种意识[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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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玉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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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教学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等一系列崭新的教学理念。这就意味着语文教学必须高扬“以人为本”的大旗,使学生真正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我通过对新课程实验区的教学研究发现,要使学生真正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课堂教学应让他们具备五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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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文教学 课程标准 教学理念 语文素养 生活意识 问题意识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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