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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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通进.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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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通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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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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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中心论认为,人只对人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对环境的义务只是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这种观点遇到了非人类中心论的挑战。应该承认,作为一种环境伦理学理论,人类中心论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充分的。它为人们保护环境的行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理由。只有当人们也同时把保护环境理解为人的“自我完善”的一个内在要素、并承认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的时候,自然环境才能从价值的“根”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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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类中心论 非人类中心论 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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