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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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全明.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反思[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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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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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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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北民族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依法治国的精神前提研究(XB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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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民事单行法的不断出台,制定民法典成为民法学者的迫切期盼。罗马法两次编纂法典的历史经验表明,罗马法在经历了第一次法学家解答权时的兴盛,以及后来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再一次兴盛之后,仍然难逃衰落的命运。因此,法典化的价值值得我们去认真反思,并对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前提、功能和后果提出质疑,进而主张我国不应该制定民法典,应采取开放的立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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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答权 国法大全 法典化 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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