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入宪"与社会保障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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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竹君."社会保障入宪"与社会保障法制化[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7(4):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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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竹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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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刘竹君(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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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200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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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制化历史已逾百年,社会保障权成为公民宪法的权利,相继进入各国宪法的公民权利条款中.修改后的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入宪"成为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化的坚实基础,也促进了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化的进步和发展.但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化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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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 宪法 社会保障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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