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之补充证明——兼析对新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局限之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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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莲芳.扩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之补充证明——兼析对新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局限之克服[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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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莲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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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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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起源于德国和日本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权和节省司法资源,21世纪初我国开始引入该制度,学界和实务界就其合法性、正当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二次大修中正式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写入法律,其合法性不再受到质疑.但是,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过于保守,结合该制度的法理基础、预设的制度功能来看,我国新刑诉法的规定无法顺利发挥其制度功能,应考虑适用三步走战略,逐步扩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完善其适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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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附条件不起诉 检察机关裁量权 人权保障 程序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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