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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完全性及补足方法——哥德尔定理对法学的方法论意义
引用本文:李顺万.法律不完全性及补足方法——哥德尔定理对法学的方法论意义[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29(4):183-188.
作者姓名:李顺万
作者单位:李顺万(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0031)
摘    要: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揭示了人类思维深层次的逻辑矛盾,是法律不完全性(即法律漏洞)产生的深层次根源;语言自涉理论是解释悖论产生的根源也是法律不完全补足的逻辑依据;哥德尔发现不完全性定理的过程说明经验和直觉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司法实践中,经验和直觉作为实践理性思维应该为我们所重视.本文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分析了法律漏洞补充的方法.

关 键 词: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法律漏洞  语言自涉
文章编号:1004-3926(2008)04-0183-06
修稿时间: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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