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调停资源植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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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飏.“家父”调停资源植入论[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11):7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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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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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 重庆4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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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人文社科类项目“从契约到身份实质正义的价值回归”( CQDXWL-2013-090)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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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纠纷解决资源视角下,家事调停资源的投放攸关家事纷争的解决效能。以资源构造论的角度论,借助“家父”劝导性权威的植入,并赋予当事人对调停结果有最终的拒绝权,可获得“家父”介入的正当性资源。如此,克服刚性法条的“法律阴影”下家事调停的局限,响应立法所不能顾及的情理利益取向而充分关照当事人诉求。且“家父”可以发挥常识偏向的知识性资源优势,有效化解规范法学裁判可能造成的与当事人认知信息不对称的尴尬。另,“家父”集合的经济资源特殊优势,为充分化解纠纷提供额外的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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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父资源 家事纷争 协助调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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