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治理的“德治与法治”——基于霍耐特承认理论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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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琳,王永和.民族事务治理的“德治与法治”——基于霍耐特承认理论的视角[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4):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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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琳 王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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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复旦大学哲学院;北方民族大学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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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回族地区的大众认同及践行路径研究”(14XKS042);宁夏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族院校大学生中的认同及践行路径研究”(14NXAKS01);北方民族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5MYA06)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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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承认理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霍耐特道德哲学、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它在主体间建构了"爱、法律和团结"的承认模式和"强暴、剥夺权利、侮辱"的蔑视模式。用此理论审视当下我国民族事务治理,存在着情感关怀不足、法治建设不完善及社会尊重不足等问题。要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的现代化,需以承认为先、德法互济、协同共治,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情感关怀,完善法律制度、推进治理法治化,给予少数民族更多的政治参与与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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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事务治理 霍耐特承认理论 德治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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