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及其贯彻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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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允武.《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及其贯彻实施[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1,2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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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允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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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允武(西南民族学院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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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通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幸事.民族法制建设,不仅要求有较为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重要的是应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应重视相关问题的解决必须充分认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性和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必要性;应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保障措施和实施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观念,严格执法制度,维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宣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工作中的作用;各多民族省应充分行使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利,制定贯彻<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规章;民族自治地方应充分行使自治权,用足用活和用好自治权尤其是立法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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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区域自治法》 修改情况 贯彻实施 重视相关问题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1)05-0001-04 |
修稿时间: | 2001年3月29日 |
Amend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Law of Regional National Aut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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