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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家庭事务代理
引用本文:彭丽容,乐岚.夫妻家庭事务代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Z4).
作者姓名:彭丽容  乐岚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64 (彭丽容),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64(乐岚)
摘    要: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夫妻财产关系的动态流转越来越多 ,为保护交易安全 ,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应明确夫妻双方在处理家庭事务时的处分权限 ,确立夫妻在家庭事务上的代理权 ,包括日常家事代理权和重大家务代理权

关 键 词:夫妻财产  日常家事  动态流转  家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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