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庭事务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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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丽容,乐岚.夫妻家庭事务代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Z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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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丽容 乐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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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64
(彭丽容),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64(乐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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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夫妻财产关系的动态流转越来越多 ,为保护交易安全 ,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应明确夫妻双方在处理家庭事务时的处分权限 ,确立夫妻在家庭事务上的代理权 ,包括日常家事代理权和重大家务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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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财产 日常家事 动态流转 家务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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