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兼评经济私有化思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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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吉龙.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兼评经济私有化思潮[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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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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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应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其他经济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但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否定和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他们用“淡化所有制”的办法,宣传“公有制的内容空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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