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监护监督的不足与完善
引用本文:徐华丽.我国监护监督的不足与完善[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8,27(6):88-90.
作者姓名:徐华丽
作者单位:重庆文理学院,重庆永川402160
摘    要:监护监督是民法理论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的监护监督措施构成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对监护人的活动只有监督责任.而我国目前的监护监督体系还不完善健全.既缺乏明确的监护监督主体,又缺少具体的监督及处理措施,且监督标准不确定,致使监督难于开展.因而有必要完善监护监督体系和监督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 键 词:监护监督  不足  完善

The Deficiency and Perfecting of Custody Supervision in Our Civil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